温度记录与追溯怎么做,才能“可查、可追、可界定责任”
冷链出问题,最常见的不是车不够冷,而是“说不清”:装车时温度多少、途中是否断过链、卸货时货品状态如何——如果没有记录,责任就难以界定。
标准已经给出了答案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》(GB 31605-2020)要求: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实时连续监控,记录时间间隔不宜超过 10 分钟,且应真实准确;温度超出设定范围时,应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和应急措施,并如实记录超温的范围和时间;交接时应测量食品外箱表面或内包装表面温度并记录,超出规定范围的还应测量食品中心温度;入库和配送交接时应查验全程温度记录,温度或食品状态异常时不予接收。文件管理方面,文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 6 个月;没有明确保质期的,不少于 2 年。
落到操作上,可以拆成四个动作:一是发车前,检查车辆与冷机、把厢体预冷到设定温度,并记录起始温度与时间;二是途中,由温控设备自动记录温度曲线(间隔符合标准要求),超温立即告警并记录处置过程;三是交接时,实测表面温度、调取全程温度记录、核对数量与状态,异常不接收;四是归档,把交接单、温度记录、时间与里程一并留存,按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。
这样做的价值在于:温度曲线有时间戳,交接单有签字,断点出现在哪一段、由谁负责,一目了然。公司自研的运输监控系统按趟记录温度与里程,客户可随时调取当趟的温度记录与轨迹;如需要,也可在合同中约定温度记录的提供方式与频次。